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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对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开展督导
发布时间:2017-05-18

河南省环保厅、公安厅近期联合下发《关于对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进行督导的通知》(豫环文〔2017〕114号),组织了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督导活动。 此次督导活动由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王太鑫带队,成立了6个督导组。督导活动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前3阶段工作要求,重点对工作部署、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督导。 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督导组利用周末、假期时间,通过近20天的督导,对18个省辖市、10个直管县(市)以及郑州航空港区环保局和公安局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、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考核,并对90余家涉源单位和4家异地γ射线探伤现场进行了重点抽查。对发现的隐患问题,各督导组现场反馈意见,提出整改要求,并建立整改台账,跟踪问效。 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,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对放射源安全的重视。这次检查由环保和公安部门的厅领导和正处级干部带队,各单位也高度重视,各省辖市环保局、公安局主要领导都参加汇报或情况反馈会,有些省辖市主管领导和所到县有关领导也到场,各企业、特别是大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都能到场。督导组抓住时机反复宣传辐射安全特别是放射源安全的重要性,起到了很好的效果。 进一步核查了放射源底数。经与放射源管理系统对比,对全省放射源底数进行了逐一核查,包括转让或送贮到外省尚未备案的放射源、省辐射中心放射性废物库收贮的废旧放射源,因企业停产、跑产、倒闭等暂存在省废物库的放射源、已经移交军区管理的军队单位的放射源等。进一步核查了辖区内放射源实际底数,检查中对放射源逐一建档立卡并纳入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。 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督导组对当地环保、公安部门和被检查企业当场提出整改要求,三方签字确认。特别是对放射源有隐患的,现场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。环保和公安联动执法检查也对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极大的震慑,存在问题的单位都表示要立即整改,部分单位在督导还未结束时已整改完成。通过督导,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,提高了辐射安全水平。 进一步摸清了基层情况。检查中,督导组还调研了各地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建设、专职人员设置、监测仪器配备等方面的情况,同时注意听取基层环保和公安部门、辐射工作单位的意见,收集他们对辐射安全监管、放射源安保、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,并重视学习基层好的经验做法。 这次督导行动后,河南省将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,总结经验教训,对薄弱问题进行充分研究,完善相应制度,对好的做法进行全省推广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。并且,积极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,强化涉源单位核与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,提高所有辐射从业人员守法意识,细化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,全面促进河南省核安全文化建设。